好恐怖的警察局。
這裏真的是警察局嗎?會不會是假的呢?
進去呢?還是…
正躊躇間,一顆冰冷的雨點不偏不倚的滴在粗眉仔的頸項上,因想起家裏的盆栽,便硬著頭皮走上樓梯去。
「甚麼時候遺失的?」
「甚麼?」
男人皺起眉頭道:「我說呀!你的錢包是甚麼時候遺失的?」
粗眉仔訕訕地說:「星…星期六。」
「星期六?你怎麼現在才來報警?」
「當初…本以為…沒想到…後來…於是…所以…」說了一大堆連粗眉仔自己都不清楚的「藉口」後,那男人不耐煩地耍耍手,將粗眉仔領到二樓的某個房間內。
兩個穿著制服的警察正在跟一個穿著便服的市民「理論」。
三人用的都是大連話,粗眉仔只聽懂了六成左右,內容大概關於某人強行徵地。
(粗眉仔膽生毛,偷拍了兩張天津街派出所社區中隊2的室內環境。)
大抵東北人都是粗獷豪邁,三人的對話異常吵鬧,經常令粗眉仔疑心他們是否真的在爭執。
未幾,穿著便服的市民走了,空氣霎時間靜了下來。
「有甚麼事?」其中一個警察向粗眉仔問。
粗眉仔吞了吞水,訕訕地將來意說了。
那警察點了根煙,耍手說:「不行不行,你該到別處報警去。」
粗眉仔怪叫一聲,連聲問:「為甚麼?為甚麼?」
那警察嘴裏叼著煙沒說話,另一個於是接口:「你自己也說了,星期六你去了中山公園嘛!你的錢包是在那兒掉了的,你該到中山公園附近的警察局報警呀!」
「我…我…」
叼煙的警察一手拿煙,一手拍拍粗眉仔的膊頭,示意粗眉仔跟他走。
粗眉仔跟著警察到了另一個房間,進去前粗眉仔瞄到是「社區中隊1」的辦公室。
「星期六上班的是這一隊,該找他們才對。」說罷那警察便消失了。
「社區中隊1」也是有兩個警察,兩個都不約而同地在講電話。
嘻嘻哈哈一輪後,其中一個放下聽筒,板起臉孔向粗眉仔道:「喂!你!進來幹甚麼?」
粗眉仔腰板一挺,一字一頓地說:「我在星期六掉了錢包…」
「星期六?那你怎麼星期六不報,等到現在才報警呢?」
粗眉仔還未來得及出聲,那警察便大聲講:「走走走!你該到2隊那邊報警去!走走走…」
「社區中隊1」連門也關上了,粗眉仔沒辦法,只得再次向「社區中隊2」救助。
「誰呀?」門後傳來極不友善的呼喝聲。
粗眉仔鼓起勇力推開門,見兩個警察都叼著煙,驟眼看以為房開著火了。
「你怎麼又回來了?」
粗眉仔說:「他們不幫我辦…」
「那你回來也沒用呀!我們也不能辦!」
粗眉仔苦著臉道:「怎麼會不能辦呢?我…我是在這兒掉了錢包的呀!」
「那你當初為甚麼說中山公園呀又的士的?」
「我只是說我去過中山公園和搭過的士,但我是在酒店才發現錢包不見了的,而且我大部份時間都在這兒附近逛街,所以錢包該是在這兒附近掉的。」
「那…你要証明來做甚麼?」
「簽証部那邊說要跟你們拿証明的,沒有這個我回不到香港去呀!不能夠回去啦…」那時候,如果粗眉仔是女孩,眼淚該早就掉出來了。
兩個警察相互對望了一眼,雙雙露出懷疑的神色。
粗眉仔見狀便緊接道:「我在香港還有重要事情辨,我是公務員,以前也是個警察…」
「警察?你也當過警察?」
「是的,兩年前我還是個警察。」
「既然你是個警察,你該知道丟了東西該立刻報警吧?」
粗眉仔沒得說,因為他太信任小斌了,以為導遊比警察可靠。
「你住在那一家酒店?」
粗眉仔急忙從口袋裏摸出酒店發出的入住証明。
其中一個警察接過後看了看,從抽屜中拿了張白紙出來,沒好氣地說:「你寫下你的姓名、出生日期和通行証號碼…」
所謂「警察發出的報案証明」,其實不過係一張用Word打出來的電腦打印紙罷了。
當下粗眉仔接過這道「救命符」,向兩位「官老爺」打拱作揖,千多謝萬多謝,感激他們的大恩大德,並發誓以後永遠再也不到大連來。
回到酒店後,粗眉仔打了很多次電話找小斌,卻一直都聯絡不上。小斌找不到,粗眉仔只能靠自己了。
在國內遺失証件後,無論如何都要立刻報警,且報警時要講明是在警察局附近遺失,如此警察方會(或較容易令他們)受理。這時候,能不能夠找到錢包已經不再重要,最重要是有一個「臨時的身份証明」。